記者1月10日從全國能源經濟工作會議獲悉,2015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將控制在41億噸標煤左右,“十二五”期間將逐步建立有效合理控制能源總量的倒逼機制,未來將研究開征化石能源消費稅,并實現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指出,自2011年國家能源局牽頭研究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制度以來,各項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在31個省市統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識,并初步形成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據介紹,到2015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目標將控制在41億噸標煤左右。從能源構成來看,煤炭占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70%,石油、天然氣次之。可見,要實現41億噸的能源消費目標,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是重頭。意見稿提出,未來將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費稅,實現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研究制定與回采率掛鉤的差別化資源稅費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別收益金制度。
“資源稅和消費稅都是通過價格手段來調節能源消費,只不過一個是從生產側,一個是消費側。而征收消費稅的話,可以對用戶的消費習慣造成更直觀的影響,從而防止過度浪費。但這一政策更多的還是針對高耗能用戶,普通用戶的能源消費價格不會有太大變化。”周大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而廈門(men)大(da)學中(zhong)國能源(yuan)(yuan)經(jing)濟研究中(zhong)心主任林(lin)伯強則認為,征收化(hua)石能源(yuan)(yuan)消費稅(shui)會(hui)推(tui)高能源(yuan)(yuan)價格,再(zai)加之(zhi)收稅(shui)存在難度,在已經(jing)征收資(zi)源(yuan)(yuan)稅(shui)的(de)(de)情(qing)況(kuang)下(xia),化(hua)石能源(yuan)(yuan)消費稅(shui)不會(hui)很快(kuai)開征,在“十二五”期間更可能是進行個別試點。控(kong)制能源(yuan)(yuan)消費總(zong)(zong)量機(ji)制要發揮倒逼作用(yong)還(huan)需要比(bi)較長期的(de)(de)過程,短(duan)期內難以見效。41億噸的(de)(de)能源(yuan)(yuan)消費總(zong)(zong)量和地方需要的(de)(de)能源(yuan)(yuan)數量還(huan)是有很大(da)差距,分(fen)解(jie)(jie)的(de)(de)過程將(jiang)是中(zhong)央和地方博弈(yi)的(de)(de)過程,而且分(fen)解(jie)(jie)下(xia)去之(zhi)后怎么(me)完成也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