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稅總局近日下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錫礦石等資源稅適用稅率標準的通知》,全面上調鐵礦、錫礦、鉬礦、菱鎂礦、滑石和硼礦的稅率。鐵礦石由原先按規定稅率的60%征收向上調整為80%;錫礦石此次稅率更是較原先提高了20倍,為各類礦種資源稅提高幅度中之最;菱鎂礦、滑石和硼礦資源稅稅率也不同程度提高。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預計,作為中國能源問題的重中之重,煤炭領域會是接下來資源稅改的是重要選項之一。
專家分析,長期以來國家對鐵礦石資源稅大幅減征源于礦山企業盈利能力普遍較低,而目前我國對鐵礦石的需求卻十分強勁。2011年中國進口澳大利亞鐵礦石29668萬噸,同比增長11.8%,占到了全年進口總量的43%。進入2012年,部分鐵礦石出口國采取貿易保護政策,澳大利亞政府或將通過稅法案征收礦產資源稅,我國鐵礦石進口的外圍環境進一步惡化。業內人士稱,鐵礦石資源稅上調后,對鋼鐵行業盈利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1年資源稅實現收入598.87億元,同比增長43.4%,比上年增速加快19.9個百分點。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國務院部署,中國今年將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繼礦資源稅率上調之后,下一步國家將會進一步擴大征收范圍和比例。
劉毅軍預計稱,作為中國能源問題的重中之重,煤炭領域會是接下來資源稅改的是重要選項之一,通過資源稅改革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時會推高煤炭價格,但一些問題和缺陷可以在改革的實踐中結合實際情況、評估相關影響得到逐步解決和完善。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日表示,2012年將結構性減稅作為操作重點的同時,亦不回避結構性增稅,比如擴大資源稅改革覆蓋品種,由目前只適用于原油、天然氣的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的機制,形成配套改革方案,考慮將新機制覆蓋到煤炭,并稱"這些改革無可回避"。
盡(jin)管煤炭(tan)(tan)將成(cheng)為(wei)資源稅改革(ge)的下一個目標,但(dan)國內對資源稅擴(kuo)及煤炭(tan)(tan)一直存(cun)有爭議。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xi)官韓曉平此前(qian)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此項改革(ge)可能帶來(lai)的煤和電的價(jia)格如何理(li)順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否將煤炭(tan)(tan)也(ye)納入到(dao)資源稅計價(jia)征(zheng)收還需要(yao)各(ge)方(fang)面利益的綜合權衡。
資料(liao)來源(yuan):中(zhong)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