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二(er)〇二(er)〇年(nian) 第(di)1號
《商務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20年6月18日商務部第2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鐘山
2020年7月(yue)1日
商務部(bu)關于廢止部(bu)分規章的決定(ding)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shang)環境條例》和國務院有關(guan)石(shi)油成品油流通管(guan)理(li)“放(fang)管(guan)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shang)務部對相關(guan)規(gui)章進行了清理(li)。現決定:
一、廢止(zhi)《成品(pin)油市場管理辦法》(商(shang)務部令2006年第23號(hao)(hao),經商(shang)務部令2015年第2號(hao)(hao)、商(shang)務部令2019年第1號(hao)(hao)修訂)。
二、廢(fei)止《原油市(shi)場管理辦(ban)法》(商(shang)務部(bu)令2006年(nian)第(di)24號,經商(shang)務部(bu)令2015年(nian)第(di)2號修(xiu)訂)。